1、CNG加气子站可采用压缩机增压或液压设备增压的加气工艺。
2、采用液压设备增压工艺的CNG加气子站,其液压设备不应使用甲类或乙类可燃液体,液体的操作温度应低于液体的闪点至少5℃。
3、CNG加气子站的液压设施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液压设施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间距可不限。
4、CNG加气子站储气设施、压缩机、加气机、泄气柱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5、储气瓶(组)的管道接口端不宜朝向办公区、加气岛和临近的站外建筑物。不可避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卸)气设施不得设置在室内。
(2)加(卸)气设备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0MPa。
(3)加气机流量不应大于0.25m3/min(工作状态)。
(4)加(卸)气柱流量不应大于0.5m3/min(工作状态)。
(5)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加气机安全拉断阀的分离拉力宜为400N~600N,加气卸气柱安全拉断阀的分离拉力宜为600N~900N。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
(6)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