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起,保定市质监部门开始上门为私改出租车气瓶进行监检,并对合格气瓶发放有效“身份证”。今后,“油改气”出租车的气瓶也可到燃气公司进行年检了。
昨日上午9时30分,第一批“油改气”出租车的检验工作正式开始,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检验员首先检验了司机常师傅的出租车。随后,又有9辆瑞丰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接受了检验,检验员将各车气瓶情况一一记录。
检验员张海峰告诉记者,“气瓶监检合格的出租车司机将得到《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司机可拿着该证书及其他相关手续,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这等于给气瓶办理了一个‘身份证’。有了‘身份证’的气瓶首次使用满两年,应到市燃气公司车用气瓶检验站进行年检,之后每一年都应到燃气公司进行年检,这大大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安全程度。对于气瓶检测不合格的,司机应到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重新改装后,再由质监部门进行监检。”
对于给天然气气瓶检测上证,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表示赞同。出租车司机郝雪亮说,“我的车改烧天然气至今快两年了,对于气瓶的使用和保养方面都只有初步了解。这次检验员告诉我不少注意事项,检测合格还可以定期对气瓶安全进行检验,无论是对乘客还是我们司机自己来说,安全系数都增加很多。”
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张军告诉记者,此次检验登记完毕,我市出租汽车将不再存在私自“油改气”的现象。“根据相关规定,自2013年12月29日后,市交通局对燃油出租汽车的‘油改气’不再予以审核;2014年起,我市出租车更新车辆将直接使用出厂合格的‘双燃料’车型。今后,我市不再出现私自‘油改气’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