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应在储罐安装就位并经注水或承重沉降试验稳定后进行安装。
2.热塑性塑料管道安装完后,埋地部分的管道应将管件上电烙连接的通电插孔用专用密封帽或绝缘材料密封。非埋地部分的管道,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热熔连接件应保证长期可靠的接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
3.在安装带导静电内衬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应确保各连按部位电气连通,并应在管道安装完后或覆上前,对非金属管道做电气连通测试。
4.可燃介质管道焊缝外观应成型良好,与母材圆滑过度,宽度宜为每侧盖过坡口 2mm,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飞溅存在。
(2)CNG和LNG管道焊缝不得有咬肉,其他管道焊缝咬肉深度不应大于0.5mm,连续咬肉长度不应大于100mm,且焊缝两侧咬肉总长不应大于焊缝全长的10%。
(3)焊缝表面不得低于管道表面,焊缝余高不应大于2mm。
5.可燃介质管道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方法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缺陷等级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 1~JB/T 4730. 6 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射线检测时,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得低于AB级,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LPG、LNG和CNG管道If级合格;
2)油品和油气管道Ⅲ级合格。
(2)超声波检测时,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LPG、LNG和CNG管道I级合格;
2)油品和油气管道II级合格。
(3)当射线检测改用超声波检测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取得证明文件。
6.每名焊工施焊焊接接头射线或超声波检测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品管道焊接接头,不得低于10%。
(2)LPG管道焊接接头,不得低于20%。
(3)CNG和LNG管道焊接接头,应为100%。
(4)固定焊的焊接接头不得少于检测数量的40%,且不应少于1个。
7.可燃介质管道焊接接头抽样检验,有不合格时,应按该焊工的不合格数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时应全部检验。不合格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3次。
8.可燃介质管道上流量计孔板上、下游直管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设计文件要求的直管长度范围内的焊缝内表面应与管道内表面平齐。
9.加油站工艺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试验宜以洁净水进行。
(2)压力试验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C。
(3)管道的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表格取值。
加油站工艺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
注:表中压力值为表压
10. LPG、CNG、LNG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制管道系统的压力试验应以洁净水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 5倍。奥氏体不锈钢管道以水作试验介质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mg/L。
(2) LNG管道系统宜采用气压试验,当采用液压试验时,应有将试验液体完全排出管道系系统措施。
(3)管道系统采用气压试验时,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 15倍。
(4)压力试验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11.压力试验过程中有泄露时,不得带压处理。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压。
12.可燃介质管道系统试压完毕,应及时拆除临时盲板,并应恢复原状。
应恢复原状。
13.可燃介质管系统试压合格后,应用洁净水进行冲洗或用空气进行吹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安装法兰连接的安全阀、仪表件等,对已焊在管道上的阀门和仪表应采取保扩措施
(2)不参与冲洗或吹扫的设备应隔离。
(3)CNG、LNG管道宜采用空气吹扫。吹扫压力不得超过设备和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空气流速不得小于20m/s,应以无游离水为合格。
(4)水冲洗流速不得小于1.5m/s。
14.可燃介质管道系统采用水冲洗时,应目测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应以出、入口水色和透明度一致为合格。
采用空气吹扫时,应在排出口设白色油漆靶检查,应以5min 内靶上无铁锈及其他杂物颗粒为合格。经冲洗或吹扫合格的管道,应及时恢复原状。
15.可燃介质管道系统应以设计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介质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
16.LNG管道系统在预冷前应进行干燥处理,干燥处理后管道系统内气体的露点不应高于20℃。
17.油气回收管道系统安装、试压、吹扫完毕之后和覆土之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的有关规定,对管路密闭性和液阻进行自检。
18.可燃介质管道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17的有关规定。